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杭州市委正风肃纪工作部署,从9月中下旬开始,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督查考评办,抽调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3个正风肃纪专项督查组,对我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市级国有公司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据了解,在专项督查开始之前,已经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市级国有公司进行自查自纠。此次专项督查重点抽查8个乡镇(街道)、10个部门单位、4个市级国有公司。此外,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将“三公”经费用量大,自查阶段不认真、不按时的单位也列入重点检查。本次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今年1—8月份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审计规范津补贴情况以及公务支出中的铺张浪费等其他违规支出情况。
市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工作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督查通过听汇报、看制度、查账务、个别谈等形式,全面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督促整改。据悉,目前各督查组的专项督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督查结束后,督查小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结果将用于考评考核、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下一步,督查组将紧盯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四风”反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记者 吕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