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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动员部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2016-12-15 00:48

 12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动员会,动员部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建月、市政协副主席严凌云参加会议。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主要通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使城乡居民获得连续、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就诊秩序以及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形成,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建德户籍的参保居民可自愿选择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与其签订1—3年的服务协议,现阶段主要以60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低保户、特困人员、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人为主。家庭医生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现阶段标准为每人每月6元(市财政补助5元,个人承担1元),2017年12月31日前签约的,免收当年(实际服务月数)签约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

 签约后,在签约医生处就诊的居民看病还能享受以下优惠: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通过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预约建德市级医院门诊大型设备检查所产生的直接检查费,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患者和在市级医院就诊的精神障碍患者,治疗性药品的单次配药量最长可达3个月的用量。

 

 (记者 吕蕾)

责任编辑: 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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