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时政要闻

微信扫一扫分享

建德市违反村(社区)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三)
2017-03-16 22:40

5、大同镇永盛村李某某等撕毁选举公告案

2013年11月20日,大同镇永盛村李某、李某某和叶某某以对村党组织选举结果及相关村务工作不满等为由,撕毁张贴在村宣传栏的选举公告。市公安局及时介入调查,对李某、李某某和叶某某三人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分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6、杨村桥镇路边村陈某某撕毁选举公告案

2013年11月26日,杨村桥镇路边村余家畈自然村陈某某因对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果不满,将张贴在自然村的选举公告撕毁。经调查核实,市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7、乾潭镇乾潭村韦某贿选案

2010年12月,乾潭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期间,韦某自荐竞选乾潭村村主任,并于2010年12月21日以874票经另行选举当选为乾潭村村委会主任。竞选期间,他组成由朋友周某某、陈某、王某某等人为主的竞选班子开展竞选工作,韦某明确要求他们利用各自关系帮其拉票。2010年12月17日傍晚,韦某在乾潭镇永强饭店宴请乾潭村东源片选民王某某等30余人,计餐费2375元。为了帮助韦某多拉取选票,周某某共计花费现金1600元,贿买7张选票,事后周某某将此事告知韦某,韦某予以默认。陈某通过其婶婶郑某某,花费现金4500元,贿买9张选票。为了防止发生选民拿钱不选的情况,选举现场工作人员王某某按照事先约定对受贿选民进行验票。

乾潭镇人民政府和乾潭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于2011年1月26日,依法宣布韦某当选的乾潭村村委会主任无效。乾潭镇党委决定延长韦某党员预备期。

市公安局分别对涉案人员王某某、周某某、陈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乾潭镇纪委对违纪党员王某某、周某某、郑某某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周冰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