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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工人仍在户外高温作业
2019-08-01 23:55

“天再热,不干活,哪来的工资?”“不敢躲进(阴凉地),怕老板骂。”连日来,即便是高温酷暑,我市不少建筑工地仍然可见工人的身影。夏季高温安全管理要求落实不严,不少工地重制度、轻落实,这些现象不仅埋下了安全生产隐患,也直接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7月30日中午11时,在龙大洋安学府建筑工地里,10号楼前的塔吊仍在作业,另一幢楼阴凉处的几位工人告诉记者,工地分发了一些降暑药品,也有要求中午高温时段不能作业,但是“天再热,不干活,哪来的工资”?给外墙贴条的几位工人自认是室外作业,可下午上班时间是13时30分,而负责工地安全的蒋建平却告知记者,这些人属于室内作业,所以才在13时30分上班。

室内和室外,到底有着什么奥秘?根据市建筑业管理处7月25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预警通知》规定,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在气温达到35℃时应调整上班时间错峰施工,气温在38℃及以上的应停止施工。

“常规来看,户外作业的施工人员应该在10时30分到15时停止施工。”建德市安全生产专家告诉记者,而室内作业的工人可在13时30分后恢复施工。

当记者把龙大洋安学府的现象转告给市住建局副局长邵炯时,他要求市建筑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对该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在我市,由市住建局备案的在建工地有97家。而在梅城,一些工地却不受他们监管,在落实高温作业相关要求方面,情况不容乐观。

7月30日13时,户外温度已经超过39℃,梅城镇城南路综合整治工程、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的工地上,户外作业的工人纷纷开工。

党群服务中心房屋楼下和楼顶分别有两位工人通过塔吊搬运瓦片。因为天气过于炎热,楼下一位工人已躲在阴凉处休息,另一位则因为“害怕老板骂”,仍在坚持作业;楼顶油毛毡反光,走在外面感觉更为灼热,搬运瓦片的吊框是铁制的,“不小心碰到烫手得很”,楼顶上的工人只能趁施工间隙躲进阴凉处休息。城南路上正在铺侧石的工人来自当地,虽然大汗淋漓,仍坚持作业,“不干活,怎么挣钱?”

记者了解到,这两处工地工人是中午11时休息吃饭,到12时30分上班,17时下班,没有实行高温错峰上班制度,有些工人反映没有收到防暑降温药品,有的工人只能自备凉茶。

高温暴晒,为何不采用错峰上班制度呢?工地里一名工人告诉记者,只偶尔加过一两次班,“白天不干活,晚上工资怎么算?当地工人下班回家迟,路上也不安全。”在采访时,还发现工地液氮钢瓶露天暴晒、公路作业没有安全员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市安委办此前在针对全市的暗访中发现,重制度、轻落实的现象时有发生,涉高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相较于技术工种,小工的工作环境相对恶劣,除了要冒着高温作业外,他们更担心工资支付问题。

市住建局副局长邵炯表示,检查发现部分工地未按照规定错峰施工,也没有停止施工,未按照规定发放防暑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该局按照规定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此前该局除了下发相应的文件外,还在7月26日邀请杭州市建委专家组织对今年全市建筑企业进行模板、脚手架和防高处坠落专题讲座和培训,切实提高行业防范意识,并分成三组对全市监管的在建工地进行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责令停工整改,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保障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和工人的权益。

(记者 胡燕群)

责任编辑: 黄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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