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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还要供养垄断行业多久?
2006-05-22 09:19
“当前,我国企业分配及薪酬管理中还存在较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5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说。(见5月18日《人民日报》)
    垄断行业的工资过高,高到什么程度?步副部长讲,工资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至3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则更高,例如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年薪可达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垄断行业的工资增长过快,快到什么程度?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最高、最低行业间的差距,2000年是4.71倍,2004年扩大至7.52倍。实话实说,这样离谱的程度,不是过高、过快,而是畸高、畸快,不是问题比较突出,而是问题非常突出。

    工资是劳动力价格,一个人与他人比较,工资水平差异反映劳动能力差别,相距数倍可能是公平体现,但这发生在一个行业整体工资水平与其他行业、各行业平均水平、全国职工平均水平比较的情况下,绝对不正常,严重伤害社会的公平诉求。在这种情况下,高1倍、甚至50%便足以令社会充分警惕,需及时查找原因并对症下药,更遑论高2至3倍以上、甚至10倍。

    即使是从竞争中胜出的经济性垄断组织,其高工资也只在适度范围才合理,即在反映其市场拼搏成效和对社会贡献的范围内才合理。但我国的垄断行业——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均属行政性垄断,工资“笑傲江湖”与成效、贡献无关,只与行政力量相连。行政力量生于公共权力,这种权力的运用支撑垄断行业水平畸高、增长畸快的工资,本质上是令全国人民“吐血”供养垄断行业。

    薪酬是收入,也是激励,相对公平重于绝对水平。就此,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Adams)曾提出一个公平关系方程式:职工的行为与绝对报酬有关,但更取决于相对报酬,人人都会将自己的劳动报酬与他人的劳动报酬作对照,劳动报酬率相等则公平,反之则不公平。显然,全国人民“吐血”供养垄断行业的不公平,会深深伤害市场秩序、经济效率、社会和谐。

    步副部长说:“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而在我的印象中,关于我国垄断行业的工资,无论是对高得过分的事实判断还是有损公平的价值判断,至少十年前就已存在,不是现在才突如其来,连普通老百姓也早就能在日常生活中清楚感知。所以,真正令人困惑的是:长期以来,只闻有关部门反复唠叨,未见谁出面有所作为,既没打破垄断,又不加强管制,眼睁睁看着垄断行业的工资以脱缰野马之势飙升。

    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历史会否延续?全国人民还要供养垄断行业多久? (祝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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