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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环境也要遵守城市管理条例
2009-10-29 17:21

    近段时间来,新安江城区环城北路、新安路、江滨大道等路段,都在进行绿化带修剪、补苗,可是,有些工作人员随意将修剪下来的枝叶堆放在垃圾桶边,有的甚至直接倒在路边,这不光影响市容,有碍市民出行,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压力,同时也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此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人提醒,在修剪绿化带时,一定要把修剪下来的残枝及时清运掉。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有这样的规定: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上的垃圾杂物;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生产的枝叶、泥土,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者,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我市在这方面的管理一般也参照以上规定。如果不能及时清理的,请及时跟环卫综合管理服务站联系,便于及时清理。

 

建德新闻网记者:宁文武

责任编辑: 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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