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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4月1日起可申请办理世博会《进沪车辆通行证》
2010-03-25 20:24

记者3月25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将于4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进沪车辆通行证》申请办理工作。自4月15日起,凡进入上海市各主要陆路通道口的车辆将启动安全检查特别措施。凡持有《进沪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可经专用通道快速安全通行。我市办证点设在市公安大楼(新安江街道桥南法院路2号)二楼窗口。

通行证实行免费办理

据了解,此次发放的《进沪车辆通行证》遵循按需申领、一车一证的原则实行免费办理。申领分单位车辆申领和个人车辆申领两种。对4月15日起进入上海主要通道无《进沪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将逐车检查“三证一单”,即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还须查验货单。必要时还需将车辆引至安检区实施重点检查。

办证时,个人单位车辆提供的材料是不相同的

个人车辆申领时应准备的《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车主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单位车辆申领《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应提交经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负责人(法人)签署的的《责任书》;企业登记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政府机关等单位车辆除外);《<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和《<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驾驶员审核表》;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驾驶员的劳动用工合同或临时用工合同复印件。

申领时,车主本人必须到场

需要提醒的是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时,车主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车辆需由他人驾驶的,车主还应出具《机动车委托驾驶授权书》,并与被授权人一同携带个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驾驶证原件前往。

个人和单位车辆申领范围

单位车辆申领范围包括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中外合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所属及挂靠机动车车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或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所属机动车车辆;驻建军队(武警)所属的地方号牌车辆。个人车辆申领范围包括本市号牌的私人机动车车辆;本市户籍人员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人员所有的非本地号牌私人机动车车辆;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所有的私人机动车车辆。

相关表格可登入建德门户网站或建德新闻网下载。前往办理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建德新闻网记者:陈晓波

责任编辑: 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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