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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电视或被拆分销售 消费者应谨防商家钻空
2010-07-05 18:28

当买完电视机后,发现还需另外支付一笔费用来获取配件,才能使电视显得完整时,你会是什么心情?近些年来,这种困惑在购买液晶电视的消费者身上不断发生着。

“现在市场上所有的液晶电视挂架都是需要另外购买的,而且不同品牌的电视所对应的挂架价位也不同”,商场工作人员介绍说。上午,记者就购买液晶电视是否附带底座或挂架的问题,采访了我市几家家电商场。在这些商场中记者了解到,所有正在销售的液晶电视中,如夏普、松下、LG等合资液晶电视,销售时都是包含底座的。但在国产品牌液晶电视中,只有极小部分属于促销类的是包含底座的。记者还注意到,在其中一些家电商场品牌电视销售专柜的醒目处或价格牌上明确标明“不含底座和挂架”。

记者就此事去市消费者协会进行咨询。消协李主任介绍说,把电视机主体与底座和挂架进行拆分销售的行为,是由来已久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是商家和厂家所联合实施的一次对消费者的潜规则。虽然液晶电视机没有底座和挂架后还能使用,国家对电视机是否带底座也并无强制性规定,但底座和挂架是液晶电视的基本部分之一,失去部件,电视机就不再是一个整体。让消费者在购买电视的同时,再度花钱购买底座和挂架,严格意义上说也是强制消费者进行二次消费的行为。

李主任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液晶电视的同时,需明确问清是否附带底座或挂架,从而可以更好的避免一系列不必要的纠纷。

 

建德新闻网实习生:周碧辉

 

 

 

责任编辑: 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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