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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在紧张办理中
2011-12-12 14:22

日前,记者在府西社区看到,前来申请办理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络绎不绝。据了解,我市对2012年度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了新调整,所有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由2011年的350元提高到2012年的500元,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总筹资标准为5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150元/人年,乡镇(街道)补助50元/人年,市级及以上各级财政补助300元/人年。与2011年相比,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有了提高,从2011年的100元/人年提高到2012年的150元/人年;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也有了提高,从2011年的260元/人年提高到350元/人年,净增90元/人年。

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提高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各类医院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均比上年提高10%。即定点二级及以下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从40%-60%统一提高到70%,定点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50%,市外非定点的非营利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40%。二是降低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市内乡镇卫生院由500元降低到300元。三是调整医保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连续缴费3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医保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1万元,其他参保人员调整为6万元。四是提高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定额报销标准:从每人次顺产400元、破腹产800元提高到每人次顺产600元、破腹产1000元。五是提高0-14周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住院报销比例:市内外定点医院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从30%-60%提高到80%。六是参保人员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市民卡已经陆续发放,但证历本(即医保专用病历证)还在办理中。待我市市民卡和证历本发放之后,已经领取市民卡、证历本的参保人员在建德市内外定点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和兰溪市中医院暂除外)就诊时,可凭本人市民卡、医保证历本直接刷卡结算,当场报销;未领取市民卡、证历本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就诊时,必须携带本人合作医疗卡、身份证、病历,除建德市内定点医院及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当场报销外,其它医院需先现金结算,再凭相关资料回当地办理报销手续。

目前,我市各社区和村都在紧张开展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符合参保的人员可在今年的12月30日前往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市民在参保过程中有什么疑问,可拨打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64729002、64734105、64092306.

(记者 黄倩)

责任编辑: 周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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