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效力,4月24日,市法院执行局在寿昌镇政府的配合下,对两件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24日一早,执行局十名干警冒着大雨赶到寿昌镇人民政府,与寿昌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协商了具体的执行方案,随后兵分两路展开行动。一组干警执行被申请人曾某与李某的案件,在其工作地点及家中均未发现二人,而其在家的父母也不愿告知干警两人的去向和联系方式。干警通过搜查扣押了一本标示金额2100元的银行存折,并向送达了传票,通知其限期到法院处理该案。另一组干警执行未登记结婚的被申请人周某与廖某的案件,在顺利传唤被申请人到寿昌镇政府之后,干警耐心地做起了二人的工作,解释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同时也与陪同前来的男方的舅舅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二人在长辈的帮助下缴纳了15000元的社会抚养费用。
(通讯员:陈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