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服务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民生·服务

微信扫一扫分享

关于产品保修期内的维权知识你该进来看看
2012-09-04 19:47

 

保修期内的家电坏了,你是不是会傻傻的等着“返厂维修中”的答复呢?

保修期内的贵重急用物件出故障了,你是不是还经常三天两头的上门催问店家何时能修好呢?近日,凌先生就在等待手表维修的过程中度过了一个多月。

手表坏了,要修一个多月?

2012年1月10日,凌先生在我市某手表专柜购买了一块价值9900元的瑞士梅花手表,购买时店员在介绍手表时表示,该表表面可以在水深50米内起到防水作用。“虽然听了店员说手表能防水,但是戴着这么贵的手表,我还是非常的小心,每次洗衣服或者接触水时,都会把手表摘下来。”凌先生告诉记者。7月14日,凌先生在洗手时忘了将手表摘下来,可就这一洗没想到表盘内就出现了一层水汽,而且凌先生发现在短短佩戴不到7个月的时间里,手表表盘边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磨痕。为此,凌先生便把手表拿到了专柜要求进行维修。当等到7月25号,凌先生去专柜询问手表修理情况时,却被告知手表已送往厂家进行修理,凌先生便只好回家了。可等到8月15号时,当凌先生再次询问时,店员依旧告知他手表还在维修中。此时,凌先生开始对手表的真伪产生了怀疑,于是向市消保委进行了投诉,希望消保委能帮助解决此事。

市消保委对凌先生所购买的手表向专柜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该手表拥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和进口手续,且所开具的发票也属正规,因而定性该表为正品。随后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就手表维修同商家进行了沟通,商家方面表示尽快予以修理。8月26日,商家将修理好的手表交还给凌先生,凌先生表示满意。

市消保委:消费者应了解产品保修期内的维修知识

对于该起投诉事件,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维修事件本身并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在维修时间却因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缺乏让商家钻了空子。

按照《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中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则经营者需要按照“三包”规定承担修理责任,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内起三十日内修复,如果经营者未在三十日内修复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针对经营者未更换的,每延期一日按商品价款千分之二的标准赔偿消费者,或者提供同类商品供消费者在维修期间使用;如果经营者未在九十日内修复或者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货或者更换。

因此按照规定,凌先生可以在手表维修超过三十天时,要求商家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表或者按照手表价值的千分之二要求每日赔偿,或者提供同类手表在维修期间进行使用。

此外,市消保委还提醒消费者,如果所购买“三包”商品在购买的七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此外十五日内的,经营者也需要按照消费者意愿予以更换或者修理。(记者 周碧辉)

 

 

责任编辑: 张目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