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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起购买碱类复方制剂感冒药要出示身份证
2012-09-06 10:10

一次只能购买两盒,药店不得开架销售

9月5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9月10日起市民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感冒要出示身份证,且一次只能购买两盒。

近年来,有不法之徒在流通环节套购、骗购含麻黄碱类复议制剂药品,用于提取麻黄碱制造冰毒,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国家有关部门遂制定政策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从严控制含黄麻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凡是一次要求购3盒以上(含3盒)的顾客原则上拒绝销售,对于购买可疑情况的应该立即向辖区药监局和公安部门报告。各药店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对求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顾客全部实行登记销售,登记的内容包括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以及所售药品品名、规格、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名称、数量、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

近日,杭州拱墅区、临安市、淳安县多地药店均发现社会不明身份人员分批次集中购买新康泰克胶囊的异常情况,目前已经有4名嫌疑人被公安控制。今年8月9日,有3名年龄在30岁左右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身份证号显示为杭州市下城区人),在乾潭怡生堂药店要求购买大量新康泰克,8月10日这伙人又到杨村桥怡生堂药店购买,情况表明加强该类药品销售管理刻不容缓。

9月5日,建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下乡到寿昌等乡镇,监督检查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规定。工作人员指出,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因违规经营行为造成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流弊的,一律上报杭州市局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记者 王庚鑫)

责任编辑: 翁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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