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服务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民生·服务

微信扫一扫分享

住宅装饰装修需依法而行
2013-11-11 16:03

住宅装修投诉量逐年递增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住宅装修成为消费投诉的一大热点。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初,有关部门接到的新安江主城区住宅装修投诉、信访达480余件,与往年相比呈逐年递增趋势。

不少业主购置商品房后,往往认为装修纯属个人私事,想怎么装就怎么装,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因此,部分业主未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就自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有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有的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在公寓楼的公用楼道处增设铁门或楼梯;用砖块等封闭公共阳台挪作自用;占用部分通道扩大柴间面积;将车库、柴间的地面下挖扩大空间;将开放式公共停车位用砖块等包封成“车库”;在住房露台上加盖一层或二层建筑物;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开窗等。

这些装修行为有的改变了原规划确定的内容,有的影响了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造成矛盾纠纷增多,损害公平公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管理问题。

其实,住宅的装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权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章可循,依法进行。业主装修时损害房屋质量安全、改变原有结构、擅自改变规划,均属违法违规装修行为。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对拒不改正,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造成相关权利人损失的,还可要求其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通讯员 唐旭华 记者 宋胜清)

责任编辑: 周冰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