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辅助生育最高补助5万元
记者从建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我市按照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文件精神,从3月开展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失独家庭”采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婴儿的给予生育经费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
“失独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的;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死亡的;持有我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我市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有辅助生育意愿的。
服务对象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由建德市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补助,按实际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建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64715383 (记者王庚鑫)
附:浙江省“失独家庭”辅助生育预约服务机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温州中山医院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金华市人民医院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
舟山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省台州医院
丽水市人民医院
宁海县妇幼保健院
东阳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