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范本更注重保障买房者权益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范本更注重保障买房者权益。范本中增加了交房前验房的环节,明确了卖方的保修责任和最低保修期限,卖方必须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卖方要承诺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有义务对买房者信息保密。对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车位、车库、会所等设施所有权归属,新范本引导买卖双方进行约定。
新范本还细化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对给买房者造成损失的严重违约情形,卖方除退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房者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通讯员吴白羽记者宋胜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