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市又一批规划建设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四个中心镇,为中心镇自主发展拓展了新空间。
2013年,我市将农民建房审批权下放到全市十六个乡镇,将除房地产项目以外的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九项规划建设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到梅城、寿昌、大同、乾潭四个中心镇。根据一年来下放事项的执行情况,今年我市又进一步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白蚁防治审查等九项审批事项下放中心镇。至此,我市中心镇的自主审批权已基本涵盖除房产项目以外的建设规划主要审批管理领域。
下一步,市住建部门将着力加强权力事项下放的后续管理工作,加强乡镇专业人员培训和监督,提高审批质量,为中心镇的科学长远发展奠定基础。(通讯员 唐旭华 记者 宋胜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