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新模式,是指新参保人员以及有换开缴费完税凭证需求的老参保登记户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先通过市社保中心进行缴费登记再到银行签订“一户通“扣款协议后即直接委托地税部门代扣社保费。自去年9月起,我市地税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缴新模式以来,整个模式运行稳定、成效明显。
据统计,2014年已有1833户(次)灵活就业人员借助新模式实施社保费征缴,网税系统自动扣款金额累计达323万元。实施此项改革与调整,一方面切实解决和方便了缴费人申报缴纳社保费问题,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规范灵活就业人员涉费征管工作。(通讯员 夏成洁 叶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