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已有一个月,全市150户纳税人分享了改革的成果。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有三项变化。
一是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二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采集补齐必要的涉税基础信息。信息发生变化时,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三是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新的变化为纳税人办事节省了时间、节约了费用,同时也带来三方面的考验。
考验一:应及时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应到税务机关税种登记、申报方式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以及优惠政策备案等事项。不及时办理,增值税抵扣权、开票权、减免税和纳税信用等将会受到影响。不利于纳税人正常经营业务,易产生纳税信用污点。
考验二:应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在发生纳税义务或领购发票后,应及时进行纳税申报。不是不用办证,就万事大吉。
考验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特别是一些重要信息须及时变更,否则会影响纳税人开票、经营以及纳税遵从风险的认定。
(通讯员 徐如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