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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消费维权分析报告
2016-03-15 16:50

通讯类产品投诉率高 汽车消费投诉上升势头迅猛

3·15来说维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各地也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开展了相关的消费维权主题活动。那么你知道在我们身边,消费投诉情况如何,哪些商品投诉率较高吗?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2015年,全市消费维权系统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20000件,其中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举报和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直接受理的各类申诉举报共31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2.5%,涉及争议金额107.3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39万元。

 

通讯类产品投诉位居商品申述类首位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的数据,记者发现在2015年手机申诉共有30件,占申诉的11.6%,投诉的问题集中在三大类。一是通话故障、按键失灵、自动关机、黑屏等手机质量问题;二是一些智能手机下载的软件后导致导致手机不能正常使用;三是水货与翻新机以及假货问题;四是售后服务缺失问题。

案例1:叶女士2015年4月份在新安江某手机专卖店花费6000多元买了一只品牌手机,结果屡次出现死机、黑屏和重启现象,维修后仍未解决故障影响使用。经315投诉维权后,得到换机处理,商家另外补偿消费者500元。

 

汽车消费投诉上升明显

汽车消费纠纷近年来呈上升趋势,2015年我市的汽车消费申诉26件,占申诉的10%,同比上升116.7%,位居商品类申述第二位。从统计数据来看,消费者申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 转向制动失控,发动机故障,邮箱漏油等质量问题2、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经销商采取拖延推诿的手段,逃避售后服务责任。3.维修质量没有保障。个别修理厂存在使用劣势或假冒零配件;收费标准混乱等问题。

案例2:吴先生2013年在某4S店买了一辆价值16万的大众速腾汽车,在2015年汽车动力方面存在问题,经过五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吴先生保留了购车发票及每次维修的凭证,根据《汽车新三包法》4s店给其更换了同款新车。

 

问题食品申诉位居第三

食品类的投诉,也一直位列申诉类前列。从相关数据来看,2015年,食品类申诉共22起,同比上升29.4%。主要涉及过期、变质、内有异物和食用后出现腹泻、腹痛症状等问题。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消费者权利意识逐步深化,食品申述案件中,“一赔十”、 1000元的保底惩罚性赔偿,成为消费调解的矛盾焦点。

案例3:俞先生2015年7月从市区某零食店买了一些零食,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种食品“纤体梅”存在霉变问题,其女儿也因为食用该食品印发腹泻。经3•15投诉中心处理后,商家负责俞先生女儿的体检费用、治疗费用,并赔偿500元。

 

预付式消费投诉高温不断

近几年来,预付式消费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从统计情况来看,美容、美发仍然是预付式消费纠纷的高发区。主要问题集中在各种会员卡、优惠卡利用格式条款不退剩余金额,过期无效等内容。

 

温馨提醒

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平时消费过程中要注意:

1. 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卫生许可证号、QS标志等外包装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并保存相关购买凭证。

2. 购车时要在三包有效期内多试车,千万不要将新购车辆放置不用。在试车过程中,消费者要特别注意车辆刹车是否灵敏,发动机机油耗油是否正常,水箱、油箱是否存在泄漏,空调、音响效果是否达到标准。

3. 购买通讯器材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凭证,一旦出现纠纷,及时、坚决进行维权,并督促商家做好维修记录。

4.预付式消费时务必了解清楚办卡的使用说明、退换卡方式、优惠条件、附加条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最好能以书面方式落实服务合同内容,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记者 李晓聪 通讯员 吕小康 饶晏郡)

 

 

 

责任编辑: 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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