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服务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民生·服务

微信扫一扫分享

公积金一体化后 按月转账(提取)的范围扩大了
2016-11-11 12:37

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后答疑系列三

 

一市民问:我原来每月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是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扣还的,公积金一体化后不知对我按月还贷有没有影响?

建德公积金中心回复:一体化后,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的业务规则有了一系列变化。首先,每月约定的还贷款日从您约定的银行还贷账户(不是公积金账户)扣款。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提前),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汇到您所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转账自申请人办妥按月提取登记次月起开始,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

其次,申请人每月转账金额由中心按以下核定:

(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

(2)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

(3)申请人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还贷转账的,按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顺序核定,合计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4)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同时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5)属贴息贷款的,转账金额需扣减中心贴息金额。

再次,正常缴存账户才能签订按月转账协议,可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为:①省直中心贷款;②杭州市(大杭州)内纯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组合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③商业贷款,杭州市(大杭州)范围内以下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最后提醒一下,组合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职工,如果要办理按月提取业务,请到贷款办理的对应银行签约,且在大杭州缴存的职工可在杭州市区或七个区县市就近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记者 朱艳 通讯员 胡水珍)

 

 

责任编辑: 蔡志荣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