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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政策问答
2017-03-01 17:07

一、“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指哪些?

“本统筹地”是指你医保缴费所在地,“国家免疫规划”是指国家确定的强制性、免费的疫苗,比如人从出生开始,就要打很多免疫疫苗,这些疫苗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健康而推出的免疫疫苗,是免费的。而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疫苗,比如预防狂犬病疫苗、预防流感疫苗,以前属于自费范畴,要自费付现金的,至于哪些预防性疫苗列入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支付,这要由杭州市相关部门确定。这次《意见》出台后,可以用自己医保账户历年资金支付,这就是在现有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

二、“共济前要进行备案,需先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者代理社保业务的合作银行窗口进行备案。”怎么备案,要走哪些流程?

共济前要先到市社保中心或者代理社保业务的合作银行窗口进行备案,填写《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资金共济登记表》,需要提供参保人员和共济人员和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比如张某的妈妈生病住院,张某要将自己医保账户历年积余资金共济给妈妈使用,则要先到市社保中心,或者代理社保业务的合作银行窗口办理备案,提供参保人员和共济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备案后,才可以到社保中心,或者代理社保业务的合作银行自助设备,划转个人账户历年积余资金到妈妈的医保账户,实现家庭共济。而妈妈则不需要去办理手续,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给儿子就可以了。

三、“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那么,共济方可不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划出的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呢?如果共济方是孩子,可不可以接受来自父亲和母亲双方的个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者多人,这里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被共济人要参加医保,无论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医保,正常缴费,医疗保障待遇正常。共济方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划出的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比如一位妈妈生病了,三个儿子都可以将各自账户的资金共济给妈妈使用,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共济给多个亲属,多个近亲属也可以共济给一个亲属使用。如果共济方是孩子,可以接受来自父亲和母亲双方的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甚至可以跨家庭共济,比如丈夫共济给妻子,妻子又将自己医保账户的资金共济给自己的妈妈,也就是丈夫的岳母使用。

四、“近亲属关系采用个人确认制。”什么叫个人确认制,是自己说就行的吗?需不需要什么证明?

近亲属采用个人确认制度,就是自己对近亲属共济的真实性把关、负责,如果弄虚作假,将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承担后果。不需要开具证明。

五、有市民问,自己在建德工作,妈妈在杭州工作,自己医保账户的历年积余资金可以共济给妈妈吗?

不可以。我市职工医保账户历年积余资金家庭共济的范围是,在建德统筹范围内,也就是说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都要在建德范围内参加医保,且医保待遇正常。近亲属在金华,在杭州,在桐庐,都不属于建德统筹范围,也都不能实现家庭共济。(记者 王庚鑫)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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