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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杭州地区“首推”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
2019-10-28 13:42


“方便多了。”10月25日上午10时许,徐先生仅凭自己的一张身份证,就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办理了营业执照。对此,徐先生表示这项制度,真的让他省了不少心。 

徐先生口中的“制度”,就是日前我市下发的关于《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商事登记注册便利化。该制度已于10月25日正式施行,建德也因此成为杭州地区首个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的区(县、市)。 

据悉,此次主要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和《负面清单》管理。以往在企业注册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或者是乡镇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等材料。而改革之后,《负面清单》外的企业,申请人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就够了,大大简化了准备住所材料的中间环节和申请材料,真正实现了“单凭身份证即可办理企业登记。” 

就如徐先生,本次他租用了下涯一处房屋,想开一个广告公司。当日一早,他前往相关窗口,凭借他自己的身份证,填写了一份《建德市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交于办事人员。办事人员在住建相关网站上查询了房产信息,了解了徐先生租用的是非住宅沿街商铺,符合自主申报条件,遂同意了徐先生的申请。整个过程仅仅花了几分钟。实施当日,包括徐先生在内,有12人完成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 

除此之外,为了缓解商业用房资源紧张和中小经营者就业等问题,《实施细则》允许申请人使用临街底层住宅(不含地下室)、辅房或车库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无污染、不扰民的行业。同时,城中村、农村等非环境敏感区域的农民自建房,可以适当放宽行业限制。 

在放宽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流程的同时,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李建平介绍,他们每年都会不定期的抽查,核实自主申报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也提醒广大办事群众,住所(自主申报)填写的地址必须真实,不能含虚假内容,虚假内容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记者 吴燕) 

责任编辑: 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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