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名推办《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名牌产品申报评价指南〉的通知》(浙名推办〔2016〕1号)(以下简称《省名牌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材料要求:
1、请拟申报企业认真学习《省名牌指南》,特别关注其中关于申报的限制条件和相关说明。证明材料的准备可以参考《省名牌指南》附件2《2016年浙江名牌产品评价指标及计分表(工业、农业、服务业、区域块状产业)》对应产业中的“备注”。
2、新申请企业上报材料包括:
(1)《2016年申报浙江名牌情况汇总表及联系表》(附件6-10)(电子传报即可);
(2)纸质申请材料(附件3)一式3份,电子光盘1张;
(3)纸质用户调查联系表(附件5),一式1份,单独装订。
纸质申请材料应符合附件3说明中规定的版式要求,电子光盘外包装应标明申报产品、企业、商标和所属市、县(市)名称,勿粘贴于书面材料内。申报材料应包含建德市统计和税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复评企业上报材料:
盖章后的《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中的表1)一式2份。
二、时间要求:
1、2016年6月30日前传报电子版《2016年申报浙江名牌情况汇总表及联系表》(附件6-10);
2、2016年7月15日前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未正式装订)进行初审,7月20日前上交正式纸质材料(已装订成册)及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3、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建德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新安江街道国信路238号原工商大楼10楼1005室)联系。联系人:朱国芳、赖群英,电话:58313618,58313622。
建德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 6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