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4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登记工作将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开始。
【注意事项】
1、2016年12月1日,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2016年12月1日,新设、变更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合一”,存量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3、办理“两证合一”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4、经营者办理“两证合一”营业执照需在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办理。未尽事宜请咨询(新安江: 58306821;乾潭58301154;梅城 58313975;寿昌 58318150;大同 58307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