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全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市场监管局于近期顺利完成春节期间生产、流通环节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工作。
本次抽检以酒类、食用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节日旺销品为重点抽查品种;以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商超超市、食品批发企业(批发经营户)、农贸市场经营户等为重点抽检对象;以农(批)市场、城乡结合部、食品问题多发区等区域为重点抽查领域。抽检工作依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7年版)》进行。检验结果显示,116批次食品(食用农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