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台风给我们带来了一阵清凉,也给吴师傅带来了一件愁事。
吴师傅家住在新安东路36幢,一个月前,受莫拉克台风的影响,邻居叶某的太阳能被刮倒砸了自家的太阳能。于是吴师傅打电话给远在江西打工的叶某,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天灾,和我没关系,要找你找台风去。”吴师傅这下可犯愁了,于是就找到了社区。社区上门拍照取证时发现,叶某安装的太阳能并没有用螺丝固定且没用水泥浆浇筑,于是打电话给叶某进行沟通,叶某却说,这个也和我没关系,这是热水器公司安装的,要找就找他们。在联系了热水器公司后,公司经理说,这个太阳能都装了5年了,已经和我们没关系了。这下吴师傅就更不明白了,这到底和谁有关啊。
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发现类似的案例还比较多,浙江嘉兴的一名孙律师做了如下解释:太阳能是谁家的,谁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可以适当减轻相应赔偿责任。之后我们还向市司法局做了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说,一般过了保修期且买卖合同没明确规定责任的热水器受损,是难以界定热水器公司需要负责的,因热水器公司安装疏忽,该公司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吴师傅也可以看看自己的保修卡上有没有太阳能管包换条款。
经过社区多次打电话协商,叶某终于答应赔付一部分损失,等他从江西回来后,可以陪同吴师傅上门到太阳能公司进行协商。(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