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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猪扔在垃圾箱 环卫工人很无奈
2009-11-05 06:55

 

    市畜牧管理部门提醒:动物尸体不按规定处置将受处罚

 

    4日,不知是谁将一头约100公斤重的死猪扔在了市看守所旁的垃圾箱边。新安江环卫所相关人员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配合,正确处理这头死猪,但均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和处理意见。新安江环卫所的几名环卫工人只得将它运到偏远的地方进行了深埋处理。当日上午,记者在跟随环卫所的相关人员采访时,在320国道旁(新中对面)、叶家社区联塘片等地,同样发现有人将动物尸体扔在垃圾箱的现象。

 

    最近几天来,环卫部门在清运垃圾时,接连在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垃圾箱内发现死猪等动物尸体,有的已高度腐烂变质,臭气熏天。据环卫所有关人员介绍,在处理这些动物尸体时,环卫工人是在没有任何防疫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的,如一旦染上什么动物传染疾病,后果不堪设想。但扔在垃圾箱里的动物尸体不处理又不行,实在是无奈。

 

    记者在现场看到,为了城市的环境卫生,环卫工人确实冒着危险,将这只臭气熏天的死猪运到偏远地带进行深埋,这给他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为此,环卫部门呼吁组建一支专业队伍,一旦发现动物尸体,可以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对此,市畜牧兽医局的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畜牧养殖户一旦发现有鸡、猪等动物病死,应该将动物尸体统一投放到动物无害化处理池,或运到远离饮用水源的地方进行深埋,严禁扔在垃圾箱等公共区域。如市民在公共区域发现动物尸体,应立即向当地乡镇(街道)报告。动物尸体不按规定处置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建德新闻网记者:宁文武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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