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活动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资讯·活动

微信扫一扫分享

一台彩电送了两次货 赖姓买主“赖着”不还
2010-01-04 20:03

 买了一台彩电,不料店家由于忙中出错,先后为买主送去了两次货。当店家盘点发现失误后再与买主联系时,对方却始终不承认,最后在公安民警的协调下,这名买主才“吐”出那台本就不该拿的电视机。

去年10月31日,方宜家电来了一名姓赖的女买主,经过一番挑选,她最终选定了一台22吋的液晶彩电,价值1700元。开好购物发票后,买主说晚上就要看电视,希望店里马上帮她把彩电送到家里。考虑到买主就住在翠薇路,在一旁的送货员二话没说就把彩电送到了她家。

据这位姓宁的送货员介绍,事情就出在这里,按照一般流程,买主选好货后,然后是由店里的物流库对接后,才由制定的人员负责送货上门。当天店里正在搞活动生意挺忙,加上买主急着要送货,而且住的又近,于是送货员出于好意就立马把彩电送了过去,当时也没有与物流库衔接。结果当天傍晚,物流库又重复将一台同样的彩电送了过去。

“送第一台彩电时,买主赖女士当时在现场,也是她自己签的单子。送第二台彩电时,由于赖女士不在家,是由她的男朋友代签的,而且送去时,店里还电话告知了赖女士,估计是贪小心理,赖女士竟然没有响。”宁送货员这样告诉记者。结果去年年底,店里在盘点时才发现少了一台彩电,一查找,才知道为赖女士重复送了一次货。随后通过电话联系,店家找到了这名赖女士,但她却一口否认。经过多方协商,赖女士仍然一直不承认,无奈之下,店家只好拨打报警电话,最后在公安民警的协调下,以及在众多证据面前,赖女士才答应退还那台多收的彩电。

方宜电器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那台彩电追不回,其损失是要售货员自己赔的。为了挽回损失,那名售货员曾多次上门与赖女士进行协商,对方刚开始还提出给她600元的无理要求,最后店家还是不得不送了对方一床棉被,因为失误首先是由店家自己造成的。

相关链接:

据浙江华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邵爱秀介绍,《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指出,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具体到这个事件,买主赖女士到店家买彩电,其实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店家在履行合同关系时由于出错,使自己遭受利益损失,而买主赖女士是不当得利获益者,在明知对方重复送了两次彩电上门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店家。

建德新闻网记者:胡晓坤

责任编辑: 周冰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