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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上网,有这等好事?
2010-06-23 19:31

律师提醒:使用“蹭网卡”是一个盗窃他人网络资源的犯罪行为

6月22日下午,记者在某社区宣传栏里看到一张《免费上网》的小广告,广告上介绍只要280元,就可以为居民安装“无线接收器”,让你终省(生)免费使用网络。

天底下真有这样的好事?记者随后拨打了小广告上所留的手机,接电话的一位自称姓陈的男青年向记者介绍,送一个接收器及一段5米长的延长线,收费280元,保证可以轻松上网。他说,接收器从路由器接收到信号,接收范围有5KM、2KM两种。如果需要,可以先到家里帮你安装好,使用好了以后才收费。记者故意说,会不会上当受骗?对方说自己是寿昌人,新安江有很多人都装了,自己做生意很讲信用的。

记者就广告上所称的“无线接收器”咨询电信建德分公司网运部主任翁雪松。他告诉记者,这种所谓的“无线接收器”实际上就是俗称的“蹭网卡”,是指插在电脑上,会自动搜索邻居的无线网络并破解其安全密码,强行“共享”无线网络的“无线网卡”。他进一步解释说,“蹭网卡”实质上是一种大功率无线网卡,同时配备了密码破解软件。“蹭网卡”本质上就是一种外置的无线上网卡,只是比普通无线上网卡搜寻网络能力要强一些,说到底就是蹭人家的无线网络,如果周围没有无线网络或无法破解密码,这种上网卡就没有用了。

“自己不花钱,盗用别人的无线网络上网,这是盗窃别人网络资源的盗窃行为,属于‘网络盗窃’。”新安江华泽律师事务所所长、律师邵爱秀告诉记者。使用“蹭网器”的人,和搭上别人电话线路盗打电话性质是一样的,都属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违法行为,市民不要为了贪小便宜而触犯刑律。市民也要防备一些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安装“蹭网卡”忽悠骗钱。

建德新闻网记者:王庚鑫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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