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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买了一桶穿越过来的调和油”
2011-09-05 14:29

机器故障造成生产日期打印错误,厂家一赔十赔偿消费者

8月29日买到了生产日期为9月22日的食用油,家住洋溪的许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是买到了假食用油,还是食用油喷码打错了呢?记者对这件事进行了跟踪采访。

9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许女士的家中,记者看到了这桶“早产油”,仔细查看包装瓶,发现产品标签上注明“生产日期见瓶面所示,保质期十八个月”,而瓶颈下方标注透明的打码清晰地显示生产日期为“2011/09/22”。“不知道食用油假冒的呢,还是我穿越了呢?”许女士无奈地说。

事情要从8月29日说起。当日许女士的母亲在附近的小超市买了一桶金龙鱼食用调和油,由于自己老花眼没找到生产日期,就让许女士帮忙看看。“今天不是8月29日吗,怎么生产日期却是9月22日呢?”

随后,许女士就拨通了金龙鱼生产厂家的客服热线,客服接线员通过查验批次号,确认这瓶食用油确实是金龙鱼厂家生产的。至于为何生产日期是9月22日,客服人员表示,产品质量没问题,是标签制作出错。“连生产日期都不对,谁知道是什么时候生产的?”尽管客服人员解释是机器故障导致标签出错,可是许女士一家人仍然怀疑这桶油存在问题,不敢再吃。

许女士告诉记者,第二天她来到附近的超市,查看其他的食用油是否也是9月22日生产的,当时超市只剩下两桶金龙鱼食用油,瓶体上标的生产日期却都是2011年8月22日。

8月31日,许女士再次联系金龙鱼生产厂家,客服说要派人到现场查看后,才能确定问题出在哪里。9月1日傍晚,在记者和许女士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后金龙鱼厂家建德区域代表来到了许女士家中,由于事先没有通知厂家要接受采访,看到记者时厂家略显紧张。在看完问题油后,初步确定此油是自己厂所生产。但面对记者采访时却左闪右闪,最后记者帮忙联系了金龙鱼杭州区域负责人,要求面对广大消费者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经过近一小时的交流,厂方答应于9月2日派杭州区域负责人前来协商解决。

9月2日中午,销售商表示,虽然该事件是由于机器的故障造成的,并非刻意伪造生产日期,但确实给顾客造成了一定影响。最后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协议,以10倍的价格赔偿许女士购买食用油的钱,并承担许女士来回协调此事的车费。

虽然得到了赔偿,可许女士觉得,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她希望所有消费者去超市购物时,要特别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向生产商反映。

工商建德分局一位负责人说,如果商家故意提早标注生产日期,即构成消费欺骗,工商、质检部门可依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即使只是极个别现象,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相应赔偿。同时,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以免买到“三无”商品,并且注意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当商品出现问题时作为投诉维权的证据。(实习记者 蒋宁宾)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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