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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烟花爆炸结恩怨 年尾握手言和化纷争
2011-12-23 19:17

“法官真是有耐心啊!我都快火起来了,事情过了这么久,今天总算有了结果!感谢法院,感谢法官!”2011年12月19日,家住李家镇长林村的村民邵某、曾某、黄某、翁某等六人从衢州市上方镇一烟花销售商何某手中接过数额不等的赔偿款后,感慨地说。

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2011年2月3日夜(也即大年夜)12点左右,李家镇长林村一村民邵某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时,突然烟花发生爆炸,本应一发一发的升空绽放的一百响烟花在点燃后,随即一声巨响,全部一次性爆炸。当场将邵某本人及其儿子、女儿、妻子炸伤,并导致邵某房屋受损,由于威力巨大,烟花爆炸的声波还同时造成邵某的邻居曾某、黄某及翁某等五户人家的房屋不同程度的受损。次日,该烟花的销售商衢州市上方镇何某即赶到烟花爆炸现场,并委托浙江求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几户受损的房屋进行了检测鉴定,并预付给邵某人民币10000元作为医疗费。然而,就在何某与几家房屋受损者商谈赔偿事宜,即将达成协议时,烟花生产厂家湖南省浏阳市陈冲镇佳益烟花厂要求何某在赔偿款数额上不能让步,否则厂家不予支付。故而何某听从了厂家的指示,与邵某等几户受损者赔偿事宜的商谈陷入僵局。

2011年4月,邵某等六人将爆炸烟花生产厂家湖南浏阳市枨冲镇佳益烟花厂告上法庭,同年4月28日,市法院依法立案受理该烟花爆炸系列案,在本院审理过程中,邵某等六原告考虑举证因素,向本院撤回了对烟花生产厂家湖南省浏阳市枨冲镇佳益烟花厂的起诉,于同年7月18日,转而将爆炸烟花的销售商何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曾多次主持双方进行协商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而未能调解成功。后原告邵某等向法院提出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的申请,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由市法院委托浙江韦宁审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几原告受损房屋进行鉴定。2011年10月22日,该鉴定公司向市法院出具了鉴定结果, 2011年11月28日,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一系列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仍然各抒己见,相持不下,被告何某见状直接拒绝了与原告调解,扬言随法院怎么判,厂家会帮助他上诉的。庭审持续了近五个小时,最终主审法官决定择期宣判。休庭后,承办人仍多次分别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晓之以理的对其做工作,苦口婆心地劝导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2011年12月19日,双方当事人权衡各自的利弊后,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何某赔偿邵某、曾某、黄某等六人共9万元,并于协议签订当日当场支付,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事后,几位原告跟被告何某开玩笑的说:“又快过年了,今年我还去你那买烟花!”何某也高兴地说:“放心吧!今年我再也不卖爆炸烟花给你了!”案件承办人也开玩笑说:“那我送你们一副新年对联:年初烟花爆炸结恩怨,年尾握手言和化纷争!横批:继续买卖!”(通讯员:花林昌)

责任编辑: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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