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本是渔民售鱼旺季。可是近日家住梅城镇龙虎桥湾渔船上的蒋师傅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前天投入网箱放养的鱼,今天早上去看的时候,发现有60多条从网箱中逃走”。经蒋师傅现在检查,确认是由网箱掉丝引起的。蒋师傅将情况及时反映给网箱销售门店,希望其赔偿相应损失。网箱销售门店以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不予理会。无奈之下,蒋师傅只能求助于工商部门,希望工商部门给予帮助。
梅城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向双方了解情况,并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赔偿事宜分歧较大。为此,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希望网箱销售门店的经营者能为消费者考虑,适当补偿消费者的损失。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协议:网箱销售门店一次性补偿蒋师傅1000元人民币和一只同型号的新网箱,并对蒋师傅造成的损失表示歉意。此事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工商部门的调解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渔民在用网箱进行养鱼前要对网箱进行检查,检查网箱至少应有两人各站网报一端,轻轻将网箱一边网衣拉出水面,从上到下仔细检查,确认网箱不存在漏丝、掉丝等质量问题后,方能放养。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遇消费纠纷,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讯员 施克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