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对使用伪造“320国道建德段通行证”的安徽籍人崔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了解,3月17日上午9时许,崔某某驾驶“皖L×××××”货车前往寿昌运货,在途经320国道新安江收费站时,为逃缴车辆通行费,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出示一张前不久在梅城街上办理的“320国道建德段通行证”,工作人员发现该免费证有异,经查验核对后,确认系仿造的免费通行证。逐交由辖地派出所调查取证后,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处罚。
自2011年2月1日对本市车辆实行免费通行320国道建德境内收费站的惠民政策后,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但个别车辆持有人利欲熏心,为逃缴车辆通行费使用假冒免费通行证,因而得到了法律的处罚。真乃是:使用假证逃缴费,换来行拘真不值啊。
(通讯员 陈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