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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IC卡记分考核
2012-10-30 08:40

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强行合乘均要扣分

日前,记者从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的经营管理,提升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形象,提高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出台了《建德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IC卡记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实施IC卡记分考核。

据了解,该《考核办法》共有19条,主要通过IC卡对每个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记分考核,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规范行为的目的。IC卡记分考核总分为20分,对违反41种情形的予以扣分处理,扣分分值是按照驾驶员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以20、15、10、5、3、2分对应扣分,扣完为止。其中既有日常营运过程中较为常见的小过错,又有侵犯乘客财产的不当得利行为。对于目前市民反映较多的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强行合乘等情况,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一次扣5分。同时,对具备拾金不昧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4款条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予以加分鼓励,年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对于在一个计分考核周期(12个月)内扣完20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将被暂停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机构接受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凭考试合格证明到考核机构办理清除计分和注册手续,并发还《服务监督卡》(《服务资格证》)。《考核办法》还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服务资格证或服务监督卡、IC卡到考核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出租汽车驾驶员IC卡记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每年评先、评优的依据,并与文明出租车评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相挂钩。”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管理部门希望所有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严格遵守行业相关管理规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不断提升行业形象与服务水平,共同为创建文明建德出一份力。

(记者 蒋宁宾)

责任编辑: 郭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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