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建德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目前,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已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在26个欠发达县和婺城区、兰溪市、黄岩区选取一批扶贫重点村。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在5月20日前完成调查认定工作,明确扶贫标准,按照分解数量、初选对象、调查核实、审定公告、录入数据、汇总分析、落实帮扶分步实施,使工作落到实处。(记者 陈晓波)
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为:
农户人均家庭纯收入低于省定扶贫标准即2013年4600元。发达地区除按省定扶贫认定低收入农户外,还按照“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左右和不低于农村户籍人口10%”的要求,确定地方扶贫标准,认定地方扶贫标准以下的低收入农户。
扶贫重点村的认定条件为:
村内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数量较多,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内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在基本符合前提条件下,五年内有自然村整体搬迁或搬迁人数较多的行政村必须列入,革命老村、少数民族村、资源开发潜力较大村、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优先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