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活动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资讯·活动

微信扫一扫分享

市法院依法强制腾空桥东区块一被拆迁房屋并交由申请人完成拆除
2013-06-06 15:54

 6月5日上午,市法院对被执行人章某夫妇的房屋依法实施了强制腾退,并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兴公司)完成了拆除。

我市桥东区块拆迁工作开始于2008年,共涉及被拆迁户1318户,目前仅剩40余户未完成拆迁。少数被拆迁户对拆迁安置补偿要求过高,严重影响了拆迁工作和城市建设的进度。此次强制腾退并由申请执行人拆除的房屋位于新安江街道桥东路292号,建筑面积445平米。2011年7月市城兴公司与章某夫妇签订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章某夫妇应在2011年8月15日前腾空被拆迁房屋并移交给城兴公司。此后,章某夫妇以协议无效且需先交付安置房为由,拒不履行协议。

2012年9月,市城兴公司向章某夫妇发出交房通知,通知其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但章某夫妇一直未办理。今年4月,章某夫妇在未履行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撬门进入安置房开始装修。市城兴公司于今年2月向市法院提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诉讼。市法院审理认为,拆迁双方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章某夫妇未按约腾空被拆迁房屋,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市城兴公司要求章某夫妇腾空被拆迁房屋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3月11日,市法院判决章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腾空位于被拆迁房屋,并将该房屋交付给市城兴公司处置。章某夫妇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既未提起上诉也未履行义务。市城兴公司于今年5月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立案后多次组织协调,但章某夫妇仍拒不履行。为此,6月5日上午市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桥东指挥部、新安江街道办等部门配合下,腾空位于新安江街道桥东路292号的被拆迁房屋,并将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市城兴公司。

(记者宋胜清)

责任编辑: 翁校龙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