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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开始申报了
2015-02-03 14:55

    为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自觉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不断提升企业合同信用的管理层次和水平,诚信经营,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推进我市经济更快更高发展做贡献。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发文,2015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开始申报。

    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认定“守重”单位。同时,文件规定,2012年被各级工商部门认定或续展认定的AAA级、AA级、A级的“守重”单位,可自愿申报续展认定;未申报续展认定的,原称号期满后自行失效。

    自愿申报“守重”单位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附相关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U盘),要在2015年3月12日前送交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企业可在下列网站自行下载《申报表》及《申报指南》,下载地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http://www.hzai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类>其他行政行为)或登陆浙江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www.zjaic.gov.cn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其他行政行为>按服务内容)。

    据悉,根据《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有效期内,“守重”单位可以在交易、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出示“守重”单位证书证明其信用状况,也可以在其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包装、装潢、产品说明、广告宣传中使用“守重”单位字样或标识,但应注明认定机关、认定时间及有效期。

    (通讯员 陈东亮)

    

责任编辑: 景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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