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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房产契税优惠新政开始执行
2016-02-24 14:16

 2月19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住房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税收政策予以调整,自2月22日起实施,杭州正式执行。

 此次公布的契税新政与此前政策相比,首套房14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契税没有变化,14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的契税由3%降至1.5%;购买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按1%征收;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契税税率按1.5%征收。第二套房的调整力度更大,原本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一律按总价3%征收契税,调整后,二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关于营业税政策,《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如果说契税调整幅度是普通购房者关注焦点的话,房地产业内人士则更看重此次新政关于契税优惠鉴定标准的改变。以往大部分的房产政策,都是以签署购房合同的时间作为鉴定标准,如果签合同是在政策出来前,那么可能无法享受新政策的优惠。不过这次是以受理时间作为标准,只要在2月22日之后办理契税,都能够享受优惠。也就是说,不论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如果还没有办理契税,只要符合优惠条件,现在去办的话,都能享受优惠。

 新政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此次新政体现了对刚需购房者的利益保护,同时将营业税免征期限从原来购房满5年变更为购房满2年,将有利于活跃二手房交易,是对购置改善型大户型住房购房人的利好。

(记者 宋胜清 通讯员 王勤)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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