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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车上高速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都要处罚
2016-10-19 01:38

从2016年10月17日起,全省高速公路正式启用不系安全带违法检测系统,对驾驶人和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将进行处罚。

该系统主要对高速公路上的主线卡口设备所抓拍的过车照片进行过滤检测,一旦发现驾驶人和乘客有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一项规定,罚款200元、扣2分;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罚款50元。

浙江高速交警提醒:安全带是生命带,为了行车安全,广大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记者 王庚鑫)

责任编辑: 肖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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