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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办理
2016-11-04 16:44

11月3日,我市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大会,布置2017年参保缴费工作,缴费截止日期位2016年12月25日。据悉,与往年相比,2017年城乡医保在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报销比例等方面均有调整。

2017年度城乡医保总筹资标准为13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人年,其他各级财政补助900元/人年。市内其他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含急诊)报销比例提高,由25%提高到30%,其中中药饮片、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从30%提高到35%。

此次参保缴费在方式上进行了创新,即在以往现金缴费模式上新增银行缴费渠道,选取新安江街道、航头镇、三都镇作为2017年城乡医保个人缴费银行代扣代缴试点乡镇,建德市信用联社为代扣代缴银行。参保人凭身份证、户口簿、信用社卡折等到指定集中签约点或信用社营业网点签订代扣委托协议,协议长期有效,无需每年签订,参保人每年将保费足额存入账户即可完成扣款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除新安江街道、航头镇、三都镇以外的其余乡镇(街道)个人缴费仍按原有途径进行,即凭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参(续)保缴费。

再次提醒,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请广大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影响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享受。(通讯员 揭翠萍)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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