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建德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方案的通知》后,从11月开始,我市全面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折价回收,统一处置。
回收范围:建德市辖区内农药废弃包装袋、瓶、桶、罐等包装物。
回收单位:本市经市农业局审核批准的合法农资经营单位,作为回收点。
回收价格标准。①废弃农药包装瓶:100ml(含)以下0.2元/只;100ml—300ml(含)0.4元/只;300ml 以上0.6元/只;针剂0.1元/只。②废弃农药袋:50克(含)以下0.1元/只,50克以上0.2元/只。(记者 王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