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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网约车新政过渡期即将截止,报名考试抓紧啦!
2017-02-17 16:34

2016年10月31日,杭州市正式发布《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杭州市网约车纳管过渡期是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截至今天,过渡期限还剩11天。驾驶员可通过杭州市预约出租汽车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yc.hzcb.gov.cn)提交考试申请。过渡期间结束后,运管部门将严厉查处网约车无证经营的行为。

运管部门再次温馨提醒:

国家规定网约车车辆基本条件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60万公里报废、满8年退出网约车”。除执行国家规定外,杭州市增加了三点要求:一是具有本市号牌;二是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者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公里以上,非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三是车龄在5年以内。

国家规定网约车驾驶员的条件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除遵守国家规定外,杭州市增加了一点要求,即“取得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运管处法制科)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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