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我市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面对严峻的的森林防火形势,市森林公安局全警投入,加大对违法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4月2日至4月4日,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案件5起,肇事者将接受法律应有的惩处。
4月2日下午3点,航头镇航景村喇头山发生森林火警。森林公安接警后第一时间派出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在该镇、村干部的全力协助下,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查明此火警为林某在喇头山上坟时烧香、点蜡烛等违法用火不慎引发。
4月3日中午11点10分,大同镇管村桥村李松堂发生森林火警。接到情况反映后,森林公安立即调取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走访调查,通过对各进山路口的盘查、现场勘查、询问周围干部群众等工作,查明此火警为舒某与其奶奶陈某上坟烧锡箔违法用火不慎引发。
4月4日上午9点30分,余某在大同镇劳村公墓烧锡箔,违法用火未引起森林火警,由大同派出所协助移交森林公安处理。
4月4日上午10点,徐某在李家镇李家村大坞里上坟烧香、点蜡烛等,违法用火未引起森林火警,被值守人员当场发现,大同派出所协助出警将违法行为人移交森林公安处理。
4月4日下午1点10分,余某在大同镇三村矮山上上坟烧香、蜡烛等,违法用火未引起森林火警,被现场值守人员当场拍照固定,后移交森林公安处理。(通讯员 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