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消防大队联合各乡镇街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张贴和宣贯活动。
活动中,消防大队发动各乡镇街道消安办、乡镇专职队等基层力量,联合社区宣传大使、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等深入居民住宅小区、楼院、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提醒大家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据悉,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这些血淋淋教训让人惨不忍睹。
在张贴和宣贯过程中,各乡镇街道消安办人员还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开展检查,对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及时制止并清理。
目前,首批赶制的20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张贴和宣贯活动已经在建德16个乡镇街道同步展开。
(通讯员 朱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