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同镇17岁的储某和11岁的妹妹,她们的父亲因病死亡,母亲患癌症,两人为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日前,她们每人每月分别获得880元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较去年每人每月提高了160元,家庭年收入增加了3840元,有效缓解其家庭生活困难。
如何让困境儿童及时得到救助、得到更多的关爱,这一直我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自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制度后,2014年扩大保障范围,实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而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意见》,提高了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或生活补贴标准,并再一次扩大儿童保障范围。
《意见》明确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7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80元。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儿童保障范围,从今年4月1日起,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差额的50%发放生活补贴。
《意见》还就健全困境儿童落实医疗康复制度、落实教育保障、安置就业等制度作了规定,这标志着我市儿童福利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政策的出台将惠及全市900余名困境儿童。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张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