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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15家社区(乡镇)卫生院可办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
2021-09-22 10:37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日常交管业务,根据公安部“放管服”相关措施的要求,我市交警大队与市卫健部门紧密对接,在全市范围内新增了15家社区(乡镇)卫生院可同步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的业务。

以往我市交警部门对广大初学(增驾)的机动车驾驶学员体检、驾驶证期满换证的体检以及70周岁年龄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等业务需要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而从即日起,只要在我市范围内,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也就是需要进行的体检环节,其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

我市在原有4家医院的基础上(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建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德市妇幼保健院)新增了15家社区(乡镇)卫生院,可一并办理驾驶人体检业务,实现了广大驾驶人可自主就近选择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除建德市一院、建德市妇幼保健院外,在我市范围内其它医疗机构办理机动车驾驶体检业务的,还需驾驶人电话提前进行预约。

另外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对于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体检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而对于驾驶证期满换证、年审、增驾者也需要带上身份证以及驾驶证原件。此外,对持有C5的残疾人驾照换证人士体验的,需要本人前往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记者 邓 林)


责任编辑: 李宛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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