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府东社区党员志愿者法律咨询服务站
府东社区党员志愿者法律咨询服务站10名党员志愿者,全部都是退休老同志,其中5人曾经担任过法庭庭长,1人是律师,1人担任过司法局副局长,1人担任过人大法工委主任,这些老党员志愿者发挥自己的特长,为老百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每月10日、20日上午,两名志愿者到府东社区值班,接受居民法律咨询。免费法律服务不仅惠及本社区居民,还吸引了其他社区居民及更楼、寿昌、大同、梅城等地的百姓前来咨询求助。老百姓评价他们“接待很热情,不花一分钱,还泡一杯茶,讲得很清楚”。
丈夫有外遇,这婚怎么离?
小郑今年36岁,是我市某服务企业员工。2010年9月20日上午,满面愁容的她找到府东社区党员志愿者法律服务站。当天站长郭昌金和汪春茂当值,见到小郑进来,郭昌金忙打招呼让座,泡上一杯茶,询问小郑咨询什么事情。
小郑向郭昌金和汪春茂讲述了自己的苦恼。原来,小郑和丈夫同是我市某服务企业员工,已经有一个孩子。今年9月初的一天,正上夜班的小郑请假回家拿点东西,钥匙打开房门时,只见丈夫和别的女人在床上鬼混,怒火中烧的小郑和丈夫吵得不可开交,由于当晚要上班,吵了一会小郑就回单位上班。接下去几天,小郑和丈夫天天吵闹。丈夫甚至恬不知耻地地羞辱她:“我不光这一个女人,外面还有。”小郑经过了解,除了当场抓住的那个以外,丈夫在外面还有两个女人。最后夫妻分居,小郑向单位领导反映,单位将她丈夫辞退了。
小郑问郭昌金:“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不是可以诉讼离婚?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办法?”郭昌金对小郑说:“如对方同意协议离婚,子女、财产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小郑回答:“他不同意的。”郭昌金接着说:“如果他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掌握丈夫有外遇的确凿证据”
在小郑的要求下,郭昌金为她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清单”。接过“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清单”,小郑满意地走了。
卖家不同意房屋过户,我该怎么办?
今年5月20日上午,原三都、大同法庭及市法院告诉申诉庭长张七根和另一位老同志值班。家住政法路某幢的饶某夫妻来到府东社区党员志愿者法律服务站咨询,询问“以前房子买来没有办理过户,现在想过户卖家不配合怎么办?”
经过询问,老张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早在1999年,饶某夫妇从陆某手上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双方签署了购房协议,房款6万元当场付清,陆某将房子“三证”交给饶某,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时间过了十多年,今年饶某找到陆某,请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陆某提出,当时房子卖便宜了,提出要再付5万元才能协助办理过户,如果不付5万元,就不同意过户。饶某肠子都悔青了,怪自己当时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留下后患。
张七根细致地向饶某夫妻解释道:1999年房屋买卖时,钱已经当场付清,房屋也已经交付,当时签署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卖方不协助,可以向法院起诉,凭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这套房子是你的,照样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听老张这么一解释,饶某夫妻拨云见日,一愁莫展地来,满面春风地回去。后来,饶某向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经过双方协商,事情得以解决,现在饶某房子的过户手续已经办好。
被狗咬了,怎样才能讨回医药费?
张桂好阿姨退休前是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后退休。法律咨询服务站一成立,她就参与志愿者活动。虽然家搬离府东社区,但她仍然快乐地履行着党员法律咨询志愿者的职责。
10月20日,家住府东社区的张爱娟大妈来到法律咨询服务站求助。原来,今年9月30日,她和丈夫胡文旭经过严州大道宫里路时,一户人家的母狗奔突而出,朝他丈夫的左脚根狠狠地咬了一口,顿时鲜血直流。有居民告诉张爱娟,母狗是某幢某某人的。两人马上找到新安社区,社区干部将狗主人的信息告诉老胡,要老胡先去疾控中心打狂犬疫苗,花了300多元。
第二天,张爱娟夫妻去找狗的主人,由于怕再被狗咬,不敢进他家门。打电话给过去,狗的主人不承认了。后来从邻居的口中得知,第二天母狗的主人就将狗处理掉了。“张法官,我们还要得回医药费吗?”张爱娟询问。
听完张爱娟的叙述,张桂好马上起身对隔壁府东社区警务室的小赖喊道:“小赖,你和新安社区警务室联系一下,请他们帮助协调一下。”然后对张爱娟说道,像这种情况,狗的主人应该承担责任,考虑到在宫里路被狗咬,应向新安社区反映,请新安社区解决。如果社区解决不了,可以向市城管执法局投诉,寻求帮助。张桂好吩咐张爱娟收集、保留好证据。听了张桂好的分析,张爱娟心情舒畅地离开了。
据统计,府东社区党员志愿者法律咨询服务站自2006年4月成立以来,免费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247件,调解44件,代写法律文书52件。今年接受咨询人数比上一年增长10%以上,站长郭昌金在家里还经常接到一些乡镇求助者打来的咨询电话。10位老志愿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记者王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