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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传的关于奖扶的消息是假的,千万别信
2016-03-01 17:20

 

近日,府东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在朋友圈看到这样的消息:“转:如果你身边有女满55岁男满60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虽说钱不多,但是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请通知你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看谁符合这个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一下。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8号,请相互转告。”

后经府东社区工作人员向街道计生部门核实,以上消息的内容是假的!请大家不要相信。

目前我市计生惠民政策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种:

1、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960元/人.年)

申报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本人为建德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②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③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④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60周岁前6000元/人.年,60岁之后8400元/人.年)

具有建德市户籍的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享受特别扶助政策:①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女方年满49周岁;③只生育1个子女或合法收养1个子女;④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3、建德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100元/人.年)

具有建德市农业户籍,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①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②本人年满45周岁。

如果有居民朋友对于相关的计生政策不了解,可以到当地的社区或居委会了解,切勿相信坊间传言!(通讯员 洪璇)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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