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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时方便骗领身份证,结果却被受了罚
2009-07-15 20:30

    日前,大同派出所户籍窗口查获了一起骗领居民身份证的案件。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村民吴某,系新安江水库建德籍移民,虽已是花甲之年,但一直未办过居民身份证。现吴某在淳安某餐馆打工,急需凭借身份证办理健康证。但她嫌到原户籍所在地江西申领身份证过于麻烦,便想到了户口在大同镇盘山村与其同年出生的亲家母陈某。为此,吴某找到了女婿詹某,詹某在吴某的授意下,带上家里的户口本(詹某与其母陈某是同一户),陪同岳母到大同派出所冒用母亲陈某的信息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被窗口办证人员发现。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大同派出所对违法行为人詹某和吴某分别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两百元的处罚。

 

    据统计,自2005年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来,我市共发生使用虚假(他人)资料骗领居民身份证案(事)件12起。其中使用他人户口簿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七起案件中,有五起当事人系兄弟、姐妹等亲戚关系,还有邻居、同学关系的各一起。在违法嫌疑人提出借用户口簿办理身份证的要求后,多数是碍于面子,难以拒绝,殊不知对将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人员同样要受处罚,同时更将给自己造成损害。

建德新闻网通讯员:洪 霞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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