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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 还带着铁锤摸进了债主家打人
2009-08-24 18:28

    一起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因张美萍的一念之差而升级成刑事案件。8月21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欠债人将债主打成2处轻伤的案件,一审判处张美萍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被害人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元。

 

    张美萍是大同镇黄山头村人,曾向邻村的刘某借了1000元钱。今年5月7日晚,张美萍想起刘某最近经常到家中来讨债,觉得很不耐烦,于是产生了想报复刘某的念头。张美萍事先在家中用塑料袋包好一个铁锤,带了一只白色手套和一副墨镜就从家里出发了。当晚9点多,张美萍到了刘某家,发现大门关闭屋内没有灯光,就在门口喊刘某的名字,见没人答应她就推门进去,进门后看见地上有两只蓝色塑料袋,张美萍就这两只塑料袋套在自己的脚上,然后进了卧室。

 

    后来发生的事情刘某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睡梦中的刘某突然感到自己右额头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醒来后本能地喊了一声:“谁?”紧接着上嘴唇却又被敲了一下,剧痛下刘某觉得嘴里几颗牙齿松动了,血也流了出来。刘某想拉电灯开关,这时又有东西朝其右手背上打了一下,刘某忍住疼痛抓住袭击者并与之扭打起来。借着月光刘某认出袭击自己的竟是张美萍,就说:“你欠我钱,还要打人啊!”张美萍没有说话,推了刘某一把,然后整个人坐在刘某身上,刘某大喊起来:“有强盗,救命啊!”喊声惊动了邻居和刘某的2个儿子,他们一起将刘某送到医院治疗并将行凶的张美萍扭送到大同派出所。

 

    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面部多处软组织创口形成疤痕累计长8.4厘米、右手第3掌骨骨折,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一审判处张美萍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被害人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元。

 

 

建德新闻网记者:吴运河 通讯员:邵梓元

责任编辑: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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